根据美国与马绍尔群岛签署的自由联署公约(compact of free association)第1章第iv节第141条,土生之马绍尔群岛公民及归化的马绍尔群岛公民者可自由进出美国,设置居所,合法居留和就业,不受美国移民法第212a段第(5)节及第(7)(b)(i)(ii)条,8u.s.c.1182(a)(5)或者(7)(b)(i)(ii)条的限制。
根据自由联署公约(compact of free association)第1条第2章第126节之规定:美国政府提供马绍尔群岛公民在境外的领事服务,因此,马绍尔群岛公民在海外若有需求,须向当地美国大使馆或领事机构取得援助。
1788年,英国船长约翰马绍尔发现了这个群岛,从此这一群岛被命名为马绍尔群岛。马绍尔群岛曾先后被西班牙、德国、美国占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于1947年作为联合国战略托管地交由美国管理,1951年由美国海军管辖改为民政管理。1979年5月1日,马绍尔群岛宪法正式生效,成立立宪政府。1983年6月马与美国签署了《自由联系条约》,1986年该条约正式生效后,马成为共和国,获得内政外交自主权。1990年12月22日,联合国正式结束美国对马绍尔群岛的托管。1991年9月,马绍尔群岛加入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