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事故如何给予补偿?
浙江交通事故给予补偿的标准如下:1、交通事故所支出的医用费、护疗费等以实际支出进行赔偿;2、造成当事人残疾的,还要以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残疾赔偿金;3、造成当事人死亡的,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计算丧葬费、以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死亡赔偿金。浙江交通事故如何给予补偿?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