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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注意:劳动合同到期,存在这种情况,员工不续签也有赔偿!

2019/6/28 3:43:36发布133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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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的节目当中,我们曾经分享了一个说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所以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这么一个案例,那么大家再想一下,如果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愿意签,但劳动者不愿意签,那么这时候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下面我们也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我们还是以上次那个案例为原型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张三他是一个公司的销售,他在12年入职了一个公司做销售,并签了6年的劳动合同。
这几年业绩做得非常不错,到现在已经是一个销售经理了,月工资达到了15000,那么合同就到2018年的时候就到期了,到期之后人事找到了张三,他说:老板说这几年你的业绩虽然做得非常不错,但是其实公司整体运营上来说的话,经济效益并不佳,现在的运营压力非常大,所以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到期之后,希望能够调整一下薪资待遇,要在原来15000每个月的基础上,要打个折扣,现在的公司可能只能给到你1万到1万2这个区间,就问张三是什么意见。
张三就说了,如果要签合同可以,但要按照原来的待遇给我,否则就不续签,不续签的话,那么你就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给我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对于张三的这两个说法,有没有道理?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应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那么从上面的条文我们可以明确,合同到期之后,除非用人单位降低或者说是不同意续签又或者说是劳动者在合同到期之后,在维持劳动条件的情形下不同意续签。那么这时候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那么在本案当中来讲的话,劳动者在劳动到期之后,用人单位提出降低薪资标准重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利不进行续签,而且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来支付经济补偿。
在本案当中张三工作了六年,如果说以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的方式来计算经济补偿标准,那么他一个月一万五,六年就六个月,也就相当于要支付9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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