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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老了不自理了咋办?老人护理难题越来越大 长期护理保险却这么少 背后原因竟是这...

2020/6/2 2:45:02发布196次查看
保险小记——第9篇 人老了以后,有相当的概率会失去自理能力,怎么办?
靠儿女看护和照顾?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靠养老照护机构?这涉及到相关的费用谁来出,国家财政、医保和个人怎么分配。
对待养老,不同人有不同选择,但在老龄化和长寿化趋势下,总体上,老年人对专业照护的需求日益提升。
今天,小记就说一说提供长期护理费用支付的一类专门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这个保险,在今年两会期间受到多位代表委员的关注。
随老龄化而来的失能问题
有研究显示,失能、半失能的概率在人达到60岁以后,随着年龄增长而提高,在80岁时,失能率达到高峰。
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2.5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
我国居民平均寿命从建国30岁现在发展到了76.6岁。还有数据预计,我国人口平均寿命每10年就提高2-3岁。
老年人对护理服务呈现出庞大而刚性的需求,未来,满足这个需求主要指望两个事情:
第一,发展和规范护理服务市场;
第二,加强护理费支付准备,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就是其中之一。
长期护理保险是保障专业护理、为护理服务买单的重要制度。据中国社科院人口劳动经济所教授王桥介绍,国际上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类:一是美国商业性长期护理制度,是商业保险模式;二是德国、日本社会化长期护理制度,属于社会保险模式;三是瑞典、丹麦等北欧国家普享型长期护理制度,是社会福利模式。
目前我国的护理保险也有了社保型的护理保险制度、商业性护理保险两大类。
其中,社保型护理保险,是在多个城市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政府财政、社保或单位、个人出资,分担护理保险费用。这一试点于2012年由青岛开始,目前正在15个城市试点,试点地还会再增加14个城市。
商业性护理保险则由保险公司面向市场推出,由个人消费者自行出资购买。商业性护理保险的保障责任主要是护理保险金,也就是老年失能需要护理时,这个保险会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
为什么市场上长期护理保险这么少?
2005年,台资险企背景的国泰人寿推出了康宁长期护理健康保险,那一年人保健康也开发了长期护理保险,这是我国最早的护理险产品了。
15年的时间过去了,老龄化的脚步在加快,但护理保险市场却依旧冷得像冰一样,没有解冻的迹象。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商业护理保险产品,依然屈指可数,小记了解到的其他形式有几种。
一种是,把长期护理保险金这一责任打包装进长期重疾险综合保障计划中,体现护理责任。比如,友邦主打的全保系列重疾险产品,就有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这一责任。
第二种是,把护理保险和意外险打包,主险是护理保险,附加险是意外险,但护理保障额度很低,对意外给予高额保障。
第三种是,有名曰某某护理保险(万能型)的产品,也是护理保险金责任很低,更偏向理财性质的产品。这种产品在前几年的某几家健康险公司比较盛行。
为什么专门的护理保险产品非常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稀缺而且价格贵?
人保健康产品开发部处长辛丹介绍,目前商业保险占长期护理总支出的比例不足2%,而影响商业护理保险推出的因素有很多。最突出的因素,如:
1)经验数据欠缺,保险公司推出护理保险时对风险难以估量,推出产品比较谨慎;
2)市场和社会政策多变,让具有长期属性的护理保险的设计管理工作更加复杂;
3)护理需求具有主观化,也就是说,有护理需求的人才更倾向于买护理保险,这导致护理保险相较于其他保险,面临更加严重的逆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
另外,消费者对于复杂且风险滞后的护理风险不敏感,普遍缺乏这一领域的保险意识。
总体说来就是,保险公司推出这一产品面临较高的风险,限制了保险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和动力。
护理保险的产品又来了一个
尽管当下有种种困难,但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市场需求越来越大,问题越来越迫切,关注的人也越来越多。
今年两会上,有多位代表委员就长护险提交提案议案,呼吁加快立法、建设统一等级标准和制度、加大商业性长护险优惠力度。保险公司也在行动起来,增加产品供给。
就在5月28日,人保健康发布了一个新的综合型的长期护理保险“美好今生个人护理保险”,投保年龄限定为6-55周岁,可保障至80周岁。我们通过一个案例,了解一下这款护理保险的作用。
30周岁张先生,20年交费,每年保费34150元,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保险责任简单说即是,如果张先生60岁之前出现伤残需要残障护理,他可以获得每年5万的残障护理金;如果他60岁后出现轻度及以上失能,可以获得每年5万的老年护理金。最后,不管他是否出现这两类情况,他满期时最终都能获得120%的所交保费。如果他在保障期内疾病身故,可以额外获得疾病身故保险金,金额为120%已交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在张先生的案例下,每年交费超过3万元,交20年,对于不少人来说,可能还是会觉得贵和无力承担;并且待张先生60岁,也就是30年后,考虑到通胀,每年5万的护理保险金,也不知道能起多大作用,这款产品看上去并不是那么有吸引力。
这也是很多护理保险的通病。
护理产品以后会越来越多
人保健康的美好今生护理保险产品之所以将60岁作为一个节点,区分为“残障护理保险金”和“老年护理保险金”两个保障责任,主要是因为现有的老年护理需求等级标准只针对60岁以上人群。
过去,对于老年人护理需求的评估标准不统一一直是护理保险推出的一个难点,2019年9月国家卫健委、银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改变了这一局面,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提供了标准和政策依据。
由于48号文的评估对象,仅限定于60岁及以上的需要护理服务的老年人,因此,人保健康的产品也基于此,对60岁以上的人群,按照48号文来做护理需求评估,来确定其护理需求等级,如果达到轻度护理及以上护理等级,将支付老年护理保险金。
小记从48号文看到,护理需求等级分为5级:护理0级(能力完好)、护理1级(轻度失能)、护理2级(中度失能)、护理3级(重度失能)、护理4级(极重度失能)。
也就是说,客户在60岁以后,在80岁之前,一旦不再是护理0级,成为护理1-4级任何一种情况,都属于可以拿到老年护理保险金的情况了。
而针对60岁以下人群的护理需求问题,这款产品借用了此前人保健康一款产品从台湾引入的经验——参照意外伤残标准,因为达到国标的意外伤残标准中比较重型的1~3级伤残标准的人群,总体上也是对护理服务也是高度需求的。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了护理评估的标准,面对护理保险如此大的市场需求和各方关注,保险公司已在积极开发新的护理保险产品,这就是进步。相信,随着更多保险公司开发产品、更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出现,产品供给会丰富起来,消费者可以选择的也就更多了。
关于长期护理保险,消费者还有一个关心的问题是,如果以后需要护理了,我可能更希望得到护理服务而非一笔护理金,保险公司能不能直接提供护理服务?
对此,人保健康的人士说,这个问题也是保险公司曾经考虑过的,但提供护理服务的一个难点在于,护理保险具有长期性,但护理服务市场目前还不成熟,护理服务的提供商具有不稳定性,在不能确保服务提供商一直良好运营的情况下,还不能给客户长期承诺可以提供护理服务。
不过,考虑到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是比较灵活的,有可能未来保险公司会提供成熟的护理服务,到时候客户可以拿着保险金去以客户权益享受折扣价格等方式,去获得这些护理服务。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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